2022-05-12 09:07:23
来源:水母网
水母网5月12日讯(通讯员 郭宏伟)“咱妈从2015年开始一直在我们家住,咱妈在世时说过这个房子给我,不给别人。你既然来打官司要房子,那同样的价钱我要这个房子,我应该多分……”“老人在世的时候你躲得远,现在老人走了,你有什么脸来要房子……”
大哥拿着父亲在世时的分家书,情绪激动地说着自己的诉求,二姐抹着眼泪满腹委屈地讲述着自己多年来赡养老人的不易并不断数落着一旁的弟弟。
这一幕发生在蓬莱法院大辛店法庭第一审判庭内,兄弟姊妹四人因父母遗留的房产归属争执不休。
坐在原告席上的是罗丁,家中排行老四。罗丁还有一个哥哥、两个姐姐,此刻正以被告的身份坐在罗丁对面。
罗丁的父亲去世较早,兄弟姊妹四人又先后成家,只留老母亲一人居住在老房里,近几年又因为母亲的赡养问题,兄弟姊妹四人出现了矛盾,原本相亲相爱的一家人关系慢慢疏远了。
去年,母亲去世了,老房也空出来了。罗丁认为父母已去世,生前也未留下遗嘱,依照法律规定继承人只有他们兄妹四人,老房应四兄妹平分,但是哥哥姐姐迟迟都不提分房子的事情,所以自己想要继承房屋,将分割款给哥哥姐姐。
哥哥姐姐一听弟弟要将老房子占为已有,多年来因为赡养问题积累的情绪爆发了,无论如何也不同意。
无奈,罗丁将哥哥姐姐起诉到了法院。
罗丁听哥哥姐姐抱怨自己没有赡养老人,摇摇头说自己其实一直有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虽然与父母不住在一个村,平时照顾比较少,但老人的赡养费、医疗费都承担了。因为老人没有留下遗嘱,自己愿意以高于评估价值的价格继承房屋并分相应份额给哥哥和姐姐。
但哥哥姐姐一致认为罗丁主张的房屋价格不合理,坚持要求对房屋价值进行评估,并提交了评估申请书。
此案至此陷入僵局。
如果仅仅只是为了结案,法官在收到评估申请书后可以委托有关鉴定部门对房屋价值进行评估,根据最后的房屋价值进行合理分割。
但案子是结了,可兄妹四人的亲情怕是也不在了。
承办法官王莉敏在庭审结束后发现,在这件事情上兄妹四人矛盾其实并不大,双方多少都有些置气。为了缓和他们四人的矛盾,唤醒兄妹四人的亲情意识,从维护家庭和睦为出发点,主动与四人再次取得联系,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一丝不苟、有理有据地引导四人换位思考。
因被告大哥岁数较大,沟通起来略有困难,王莉敏法官便采取“曲线救国”的方式,与大哥的儿子取得联系,先说服大哥的儿子,再由大哥的儿子来说服父亲。
就这样经过法官的一番“苦口婆心”,原被告最终达成了一致调解意见。
双方均不要求对房屋价值进行评估,被告大哥的儿子主动提出自己出钱将老房买下,并当庭给付原告罗丁10000元的遗产分割款,罗丁也表示之后不再参与老房的分割。
至此,一家人原本紧锁的眉头舒展开来,案件也得以圆满解决。
张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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